从历年(1999年~2006年)考题来看,《税法(Ⅰ)》的命题具有一些明显的特点,可以概括以下四个方面:
(一)全面考核,精细测试
《税法(Ⅰ)》共八个章节,每个章节均属于大纲列举的考试范围,每章考试每年均出题。由于《税法(Ⅰ)》属于注册税务师的主干课程,分值设置在140分,而近年教材正文页码均不超过280页,在如此少的页码内,要设计分值为140分的90个题目,覆盖面是相当宽的,精细化程度不言而喻。所以凡是教材上的内容,均属于考试可以命题的范围。
(二)重点突出,略有变动
《税法(Ⅰ)》虽然强调全面测试,但是重点内容也是非常明显的。据统计分析,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三章历年平均分值在80分以上。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历年平均分值也在20分以上,2006年分值达到30分。也就是说这四章内容学的好坏,直接关乎《税法(Ⅰ)》考试的通过与否。
(三)总题量大,总题型格局基本不变
题量大主要表现在题目单个数量多,而且考题的文字信息量大。这就是说考生需要阅读的文字量是很大的。
《税法(Ⅰ)》 试卷的结构分为四个部分,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,计算题和综合题,分别为40题、30题、8题、12题,合计为90个选择题;税法(Ⅰ)的题型,全部为客观题,分为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。单项选择题为每题1分,其余题目每题2分。多项选择题错选不得分,少选,选对的,每个选项得0.5分,试卷总计140分。单项选择题4个选项,多项选择题也是4个选项,2006年考试中,多项选择题设为5个选项。
(四)试题难度逐年提高
自开考以来,截止2002年,试题均是比较容易的。自2003年开始,试题的阅读量和难度明显加大,主要体现在试题的综合程度提高了。
原先的单项选择题简单明了,考核的知识点很单一,现在的单项选择题,有的题目本身就是一个大的计算题或者综合题目。在2006年《税法(Ⅰ)》考试题中,单项选择题的第33题,就是用注会2005年税法考试题的计算题目略做变动得来的。注会税法中,该题目分值为4分,而《税法(Ⅰ)》中,该题是1分。单项选择题的第31题,将进口关税、进口消费税、境内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、城建税、教育附加合并设问,要求计算该月的应纳税金和教育附加。单选题的32题将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设问,要求计算增值税、营业税合计税金;等等。将不同税种结合、同一税种的多个知识点揉和,甚至将计税依据和纳税地点结合命题,是当前考试的趋势。
加大计算量和计算过程。比如在2005年的综合题的第89题,计算量用一个式子列出,就是30×250×75×45%+30×150+120000×45%+8×150+600×60×45%+600×150/250+10×75×250条×45%+10×150+12000×2×(1+10%)×45%/(1-45%)+2×150+750000×45%+50×150-[(10600/(1+6%)×30%+69400×30%+400000×30%+103671.43)-(154000-54000)×30%]=564668.57。
在设计题目的计算过程上设置羁绊,比如在2006年的计算题目1,第一问要求计算甲企业的应纳增值税,这个题目的文字阅读量不含问题和选项,字数为819个,业务为10笔,业务涉及甲、乙、丙三个企业,考生必须将所有的10笔业务一一正确解答才会保证不致遗漏,才有可能选出第一问题中的选项,获得这宝贵的2分。
题目考核点选择了教材上隐蔽性的知识点。比如在多项选择题中,第70题目,“销售各种银行凭证”,这个知识点在教材的正文的政策引述中是没有的,但是在2006年教材的192页[例4-3]题目解析中,明确了银行“销售各种账单凭证收入应纳营业税”,按金融业征税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