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06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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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转型后在建工程领用库存商品的增值税如何处理?
税律师   来源:税易网 录入时间: 2011年06月07日点击数: 查看评论

10年注会教材100页:
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、原材料或库存商品,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在建工程成本。

10年中级实务会计27页:
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后,企业构建(包括购进、接受捐赠、实物投资、自制、改扩建和安装)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东财版《中级财务会计》(09年6月第2版10年5月印刷)170页:
工程领用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,应视同销售,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,连同半成品和产成品的生产成本一并计入工程成本。

10年注会教材97页购入需安装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未计入成本,安装过程中耗用原材料未转出进项税额。

10年注会教材190页例9—12自建办公楼领用原材料作了进项税额转出。

10年中级实务会计36页例3—5购进工程物资增值税未计入成本。

下面一段话是网上找的:
2009年1月1日以后的业务,新税法规定,原材料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(为生产经营用动产),在购入固定资产(为生产经营用动产)安装时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都不转出。如果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(为生产经营用动产),不视同销售,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仅是产品的成本.7如果原材料、领用自产产品用于自行建造不动产,原材料的进项税要转出、产品则视同销售,销项税、进项税转出均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。


这样理解正确吗:固定资产采购,如果是机器设备等(非厂房建筑物),进项税额可抵扣,如果是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,计入采购成本。自建固定资产(非厂房建筑物),买入的原材料涉及的增值税,不处理;自建固定资产(厂房建筑物),买入的原材料涉及的增值税应转出。新规定就是自建工程设备领用的原材料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,领用的产成品不视同销售,所以也不记销项税额。自建不动产还是不能抵扣进项税,用的原材料进项税还是要转出,领用自产产品视同销售。

我们认为相关会计分录应如下:
1.购入原材料
借:原材料
       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   贷:银行存款等

用于机器设备
借:在建工程
   贷:原材料

用于厂房建筑物
借:在建工程
   贷:原材料
          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

2.购入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(机器设备):
借:在建工程
       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   贷:银行存款等

购入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(房屋建筑物):
借:在建工程(购价+进项税)
    贷:银行存款等

3.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(机器设备),
借:在建工程
   贷:库存商品

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(房屋建筑物),
借:在建工程
    贷:库存商品
           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---公允价值*17%(或是计税价17%)

4.购入工程物资用于在建工程,
购入的时候
借:工程物资
       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   贷:银行存款等

用于机器设备
借:在建工程
   贷:工程物资

用于房屋建筑物
借:在建工程
   贷:工程物资
          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 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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